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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制度的改变,反腐的关键
内容:

         腐败是当今世界的一大社会问题,但它还只是个问题。没有不可解决的问题,只有不去解决的问题。腐败也一样,经不起抽丝剥茧般的推敲与分析,总是可以解决的。

        腐败无非有主观、客观两方面因素。主观上缺乏自制、思想不正、认识不足;客观上行政制度的缺陷,客观现实及环境的影响。
       一;导致腐败的贿赂大致可分为三种:商业贿赂,政治贿赂及社会贿赂(社会人为办事而行贿,姑且称为社会贿赂)。

         二;导致腐败的贪污大致有两种:主观上缺乏自制、思想不正、认识不足,经受不起利的诱惑;客观上则可能是因为家庭或个人等一些社会现实因素,比如欠债等,被现实所迫而又心存侥幸所致。
        三;导致腐败的制度缺陷:①,官员提拔任用制:它就是政治腐败的根本诱因,为权利的经营提供了基础;②,终身制(除非犯下大错误):它的本意是要使官员心无旁骛地去工作,但因为它及提拔任用制度的存在,为权利的可以经营提供了可能性,也致使一些官员的权力欲达到顶峰,更多地想着该如何经营权力的他们,很显然的就忽视了为人民服务及密切联系群众;

        四;客观现实及环境的影响。终身制及不准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使得工资成了公务员们一生唯一的经济来源;在这里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一直经受着他们认识及定力的考验。

        五;导致腐败的主观因素:①,原本就思想不正的恐怕不多,只是定力及认识的不足使他们没有足够的毅力,经受社会给予的考验,从而一步步陷入深渊,进而改变了思想。②,客观的说,面对各种复杂的外界环境的影响,让一个人一时不动心容易,可要一辈子不动心,那该需要多么大的定力呢?试想,又能有几个人有如此之大的定力呢?
       终身制的官员,一旦犯错,一次经不起诱惑,那就会一步步的继续着错误,就像一个谎言的诞生,必然催生出无数谎言一样。人的本能反应及侥幸心理,使得几乎没有人愿意自动站出来认错的。
      竞聘选拔的任用机制下的腐败,也是一样的,不过是经不起利益的诱惑。
      下面以我所了解最多的中国为例,简述一下治理方案。不过这个方案稍加改进一样可以适用到其他体制的国家,因为它是从腐败的根源切入治理,不受社会制度的影响。
       纵观中国反腐历史,治理腐败一贯的是硬手腕,以暴易暴,或者是旁敲侧击的挠个痒痒,并没有从根源上治理过。考虑中国的现实国情,治理腐败自然也要具有中国特色。为坚持中共的领导,中央机构及部队的领导官员或者再加省级的领导,由党内选举产生。其他地方行政单位的领导官员则可在全国范围内公开竞选。领导竞聘选举,下属仍可沿用现在的任用制度,没实权翻不起大浪,更何况上边还有个领导在明察秋毫,只要直接领导不徇私,下属又如何能逃的过法眼?
        一;领导的选举方式,直接由中央或上一级行政单位,委派人员到地方监督并主持地方人大进行竞聘选举工作。由人代会对参选人的计划书进行评定,计划书一定公开接受民众监督,同时对其进行其他综合素质的考核。整个过程通过电视直播的形式,更好更直接的接受民众监督,同时兼顾民意,考虑其短信及网络支持率等。
       为避免选举时,人大代表接受贿赂,可施行不确定分配制。即在本地人大代表中选N名代表,在邻居或其他地方借调代表N名。上级也要临时确定欲委派到下级进行监督及主持的代表。
      二;地方行政单位的领导以全国海选模式产生,取消直接任命或提拔的模式,施行短期行政,取消终身制。①,并且针对官员任期内表现立一项法律,就官员在任期间行为进行约束。如其在任期内表现不好,可以由人大对其进行重新考核,通不过者,直接罢免,重新组织选举,这样就避免了不作为现象的产生,如其能继续任期的,任期结束后,由人大对其成绩进行考核,同时兼顾民意。对不能完全兑现其竞聘诺言的,可以以此项法律为依据,考虑其做事态度,对其进行一定惩罚。②,同时因为民众的直接参与监督,也可以制约着官员的腐败等不良行为。③,更因为这种权力的暂时性,及高暴光性,使得官员不会再盲目追逐权力,而民众也更敢于执行监督力。       

        如果信用机制比较完善的话,可以与信用挂钩,使官员在此的失信直接影响到其今后的事业及生活,提高腐败的成本,为官者大多难逃名利二字,没有官员为名腐败,相反腐败更是破坏名的。腐败者无非为利(这里的利不仅仅是指金钱)之一字,经不起利的诱惑也就有了腐败。假如腐败的成本过高,代价高过其即得利益时,还会有人愿意冒险来腐败吗?这样自可以大大提高反腐成效。   
        三;公民要想赢得选举,就必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必须对该地区的社会现实及现行政策进行彻底、全面、深入的了解。①,这方能使得真正有能力者上,无能力者下。②,而短期的行政行为,也使得当选者不会再惦记如何经营权力,自愿竞选,法律的约束,以及公开直播的竞选方式,也使得他们会以更加积极自主的态度,去兑现他们的竞聘诺言,更加认真的努力行政,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也能更好更大的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③,而这些公开的政府行为,也会更大程度的增加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及增强他们的监督意识。

        能够当选者都是有能力之士,参选也多是为了向自己挑战,更多是冲着名而来,又有几人还会看得上那一点点的不正当利益呢?譬如阿诺,施瓦辛格,作为加州州长,掌握着重权,可他会受贿或者贪污腐化吗?我想大家的答案也肯定是否定的!更何况时刻都在被监督着,稍有行动,就可能被发现,最终只能得不偿失。且还有个任期结束时的考核呢!一个得不偿失的高成本的腐败,谁还会为之冒险呢?这样主观腐败及商业贿赂的基础就基本不存在了。
        领导不在有干涉任免的权力,可以允许提名担保,经过人代会审议、审查通过,方可以最后任免。同时也以直播形式,兼顾民意,当事人可以为自己辩护。以作到让当事人及群众都心服。这样也就不再存在给上级行贿、送礼的理由。这样政治贿赂也就不存在。
        如果官员具都认真行使职责,那么社会人为了办事而送礼的社会贿赂的理由又何在呢?
     

        反腐只要调动起全民的力量,汲取众长,还有着所有的人民大众的有力支持,如何反不了?  就以这个方案来说,五年前完成,五年的努力依然还只是一个方案,没有任何的肯定,难道是这个方案真的没有任何的可取之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只能让问题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复杂化。

作者:天才也抑郁, 发布时间:2009-11-14 01:35:53 回复此留言


昵称: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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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回复:制度的改变,反腐的关键   

当今腐败如此严重,我个人认为是公务员群体的垄断执政造成的,要打破腐败网,首先要实现单位公平,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


作者:匿名, 发布时间:2009-11-14 11:15:05 回复此留言

昵称: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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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回复:制度的改变,反腐的关键   
纸上谈兵没用呀,执政党不听.
作者:匿名, 发布时间:2009-11-14 11:23:17 回复此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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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回复:制度的改变,反腐的关键   

这个制度并非很完美,但对于反腐败来说,用这个制度会比不用好很多,楼主这个制度对于反腐败的作用应该是相当大的,但也可能存在一些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不好解决。


作者:哲学思考.蒲, 发布时间:2009-11-14 12:48:30 回复此留言

昵称:因信赖党才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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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回复:制度的改变,反腐的关键   
学习
作者:因信赖党才上访, 发布时间:2009-11-15 10:28:10 回复此留言

昵称: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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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回复:天才也抑郁   

首先要祝贺楼主开门红,一炮打响,第一次发表文章,就被荣幸评为“经典”。

然而,您的“经典”文章,观点却不“经典”;请问:反腐败的关键,果真是靠制度的改变吗?事实决非如此。

您的三点改变选举制度的建议,和其他人的一些制度建议,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只不过在我们众多好的制度的数量上,多添加了一个阿拉伯数字而已;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我们的党章、党纪、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的信访制度、我们的纪检制度、等等,难道比你们的这些制度差吗?答案是非常清楚的。治理当前严重的腐败,关键并不是我们国家缺少好的制度,而是缺失了一个保障落实、执行这些好的制度的举措;这个举措就是——党中央的垂直领导。人人都会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但又有多少人懂其中的深刻的内涵呢?当前严重的腐败,就是脱离了党的正确领导,脱离了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脱离了法制的轨道,才造成的;因此,只有加强党的垂直领导,才是反腐败的关键。

您的网名很有意思,如果您抑郁不是很严重的话,您应该会改变思想的。


作者:正直公民(上海), 发布时间:2009-11-15 13:51:31 回复此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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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回复:制度的改变,反腐的关键   
支持5楼,感谢您很用心。
作者:愚公移山, 发布时间:2009-11-15 14:40:59 回复此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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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回复:制度的改变,反腐的关键   

"您的三点改变选举制度的建议,和其他人的一些制度建议,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只不过在我们众多好的制度的数量上,多添加了一个阿拉伯数字而已;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我们的党章、党纪、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的信访制度、我们的纪检制度、等等,难道比你们的这些制度差吗?答案是非常清楚的。治理当前严重的腐败,关键并不是我们国家缺少好的制度,而是缺失了一个保障落实、执行这些好的制度的举措;......。"

 

,希望各位友,在“......保障落实、执行这些好的制度的举措”方面多下功夫!


作者:匿, 发布时间:2009-11-16 12:18:30 回复此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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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回复:7楼   
非常赞同匿名友的观点,权力滥用,制度执行不力是总祸根。
作者:哲学思考.蒲, 发布时间:2009-11-16 12:44:49 回复此留言

昵称: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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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回复:8楼   

既然你非常赞同:权力滥用,制度执行不力是腐败的总祸根,那么不用党的垂直领导、管理,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力、更好的举措,能制止权力滥用、制度执行不力这个腐败的总祸根呢?难道你的那个“干部管理体系”,就能起到这个巨大的作用吗?

100公斤重呢?还是1克重呢?问题就是这么简单。


作者:火眼金睛, 发布时间:2009-11-16 18:49:00 回复此留言

昵称:苍穹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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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回复:9楼   
你认为垂直作用大,我认为垂直作用小,垂直本身还没实现,这只是我们对其效果不同的推测而已。实属“仁智”问题。我认为要避免权力滥用,必须将监督置于权力中,监督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权力运行过程,监督全程监管权力运行过程,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
作者:哲学思考.蒲, 发布时间:2009-11-16 19:27:01 回复此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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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回复:10楼   

对,监督很重要!但事实已经证实:单靠制度监督,已不能遏制严重的权利腐败;正因为中央始终没有实施系统的垂直管理,始终没能下决心、下狠心实施系统的垂直领导和管理,才导致当前的腐败如此猖狂;这个问题大家都看到了。当然, 尽管垂直还没有系统的全面地实行,但从重庆的打黑除恶的行动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了垂直的威力和作用;这是任何有反腐败之心的人们,都肯定并为之欢欣鼓舞的。

以上这些道理,您承认吗?


作者:火眼金睛, 发布时间:2009-11-16 19:52:34 回复此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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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回复:10楼   
就算垂直作用小,但总比现在没有作用强啊!而更不能莫名其妙地去反对、去贬低啊!您说对不对?
作者:火眼金睛, 发布时间:2009-11-16 19:58:19 回复此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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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回复:垂直友    (该回复已被评为经典回复!)

在这里讨论的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想一起找出一个消除腐败的方法。

不要因为友们对垂直提出点异议,就想当然的认为异端,要知道也许“垂直”里是有那么一点漏洞呢?一种制度不要因为在香港新加坡运行了,找中国来运行就一定能好吗?是不是就找到了原理了吗?

我在这里提这样的一个想法:既然垂直友们认为只有反腐机关“垂直”了,就能正确地履行其反腐职责,那么与反腐机关一样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反腐的对象)也可以通过“垂直”来保证他们正确履行职责而不腐败嘛?垂直(直接于某个机构或某个人)于党中央就能保证反腐机构履行职责,为什么只垂直于党中央,而不垂直于地方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呢?难道地方权力机构与国家权力机构的组织原则不一样的吗?如果认为地方与国家的权力机构组织原则不一样的话,那得还真要好好学习宪法了。既然国家与地方各级的权力机构组织原则一样,那为什么一定要垂直于中央呢?那就是在当前地方各级权力实际拥有者党委书记不能始终体现公共利益,来保证反腐机构来正确履行职责,对腐败现象形不成可置信威胁。于是大多数人就想当然的认为国家最高级别权力机构肯定就是能体现公共利益的思想驱驶下,认为最上面是好的,不好的是在下面(因为下面没有执行上面的正确意志),所以要直接授权于上面的中央机构。这客观吗?既然地方各级没有制度能保证权力实际拥有者能够始终体现公共利益,在中央层面难道就有制度能保证权力实际拥有者能够始终体现公共利益了吗?难道地方与中央层面的机构组织原则不一样?

我们应该着力于保证各级权力机构始终体现公共利益,各级反腐机构各直接受权于它。它与所谓的垂直有区别吗?垂直的要求无非就是要各级权力机构与直接受权于一个始终体现公共利益的权力机构,当然垂直友都认为在整个中国只有一个机关是体现公共利益的,就是党中央(是党的代表大会还是党的书记还是纪委书记就不清楚了)。直接受权于地方各级始终体制公共利益的权力机构的反腐机构也一样能够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它与一个直接受权于中央的反腐机构对腐败分子的惩处严厉程度是没有区别的,因为它一样只体现着公共利益。

不要纠缠于字面,要看反腐机构行使权力时体现什么意志,是公共利益意志,还是官僚个体的意志。


作者:匿名, 发布时间:2009-11-16 20:46:26 回复此留言

昵称: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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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回复13楼    (该回复已被评为经典回复!)

    友的开头的说法很好,但是您的想法中有个问题我提出来下。

“垂直(直接于某个机构或某个人)于党中央就能保证反腐机构履行职责,为什么只垂直于党中央,而不垂直于地方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呢?难道地方权力机构与国家权力机构的组织原则不一样的吗?如果认为地方与国家的权力机构组织原则不一样的话,那得还真要好好学习宪法了。”   问题在于三个方面,一、人大目前只有规范意义上的权力,只有人大真正"硬化",才能谈垂直于人大;二,垂直的意义就在于中央直管,避免地方的过度干预和羁绊,不垂直于地方权力机构,不是因为组织原则不一样;三,友提到的着力于保证各级权力机构始终体现公共利益,各级反腐机构各直接受权于它,我觉得要是能实现这个代表,政治改革与民主进步完成了一大半了,到时谈垂直就无异于现阶段谈实现现代化了。   当务之急是认清形势,不要为反腐假想政治条件了。


作者:帅将鸿儒, 发布时间:2009-11-17 08:31:51 回复此留言

昵称:苍穹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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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回复:10楼   
权力滥用是腐败的根源这是我们的共识,在杜绝权力滥用的方法上我们有分歧,您认为垂直就能基本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我认为垂直不是最好的、最有效果的方法。我们只能是“理论探讨”!中国是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政党监督很弱,人治现象还很突出,这样特殊的国情下反腐形势相当艰难曲折,很多人根本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公务员财产公示这样的“温柔”反腐制度多少年都没有喊出来,垂直就更难了,当然我建议的制度就更难的多了...
作者:哲学思考.蒲, 发布时间:2009-11-17 09:39:57 回复此留言

昵称:浪人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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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15 级
16楼:回复:帅将友    (该回复已被评为经典回复!)

友这个问题的确提的很好。

在当前人大还没有真正硬化之前,我们马上谈垂直于各级人大或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从纯制度来讲,是不现实的。

但是我们要考虑到垂直于中央直管去反腐,那些参与反腐的必定是出于一种政治理想追求的精英分子,而不是出于对某个人忠诚的精英分子。如果出于某个人忠诚而出于反腐的,那么对于反腐倡廉事业的成功就不会起到巩固作用。如重庆高调进行的打黑反腐中的领导人绝对不会出于对某人的忠诚,而是出于对一种政治理想的追求,并且有一大批出于政治理想追求的精英参与打黑反腐工作中。这里着重指出的是,就是垂直中央去打黑反腐的动力是一大批具有对政治理想忠诚的精英。同样,我们政治体制的改革也需要一大批具有对政治理想忠诚的精英分子,通过这些精英拥有国家权力将政治理想的思想在全社会传播,最终将人大能真正硬化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现实。

既然,垂直中央进行反腐,国家需要培养一大批具有正确政治理想的精英分子,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也需要培养一大批具有正确政治理想的精英分子。我们巩固反腐倡廉工作胜利必须通过政治体制的完善来达到,那么我们就要把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手段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方式结合起来,其中推动力量就是一大批具有政治理想的社会精英。我们在当前反腐败工作采取反腐败手段的时候,既然都要付出同样的代价,为什么只采取一种着眼于眼前任务的手段,而不采用一种既能完成眼前任务,又能巩固胜利成果的手段呢?

我个人认为,垂直友们是坚定的反腐者,只不过反腐工作的着眼只在于消除当前的腐败现象,而没有去考虑如何巩固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果。我们应该把两者结合起来考虑,不仅在目的上结合起来,更要在手段上结合起来考虑。这两者的目的与手段并不是天然地处于割裂与对立的地位,它们是可以相互结合的。同时,希望垂直友不要就以此来认定我们就不是坚定的反腐者,我们同样是。

所有坚定反腐者联合起来!!!


作者:浪人情歌, 发布时间:2009-11-17 09:40:16 回复此留言

昵称:帅将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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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回复浪友   
    友的想法很对,不需补充。
作者:帅将鸿儒, 发布时间:2009-11-17 11:06:25 回复此留言

昵称: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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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推行民主选举是铲除腐败的根本   
推行民主选举是铲除腐败的关键!党员选党官,人民(非党)选政官!
作者:匿名, 发布时间:2009-11-17 16:06:11 回复此留言

昵称: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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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回复:反对垂直的人   

煮豆燃豆箕,

箕在炉中叽:

本是同根生,

相煎就要急。


作者:火眼金睛, 发布时间:2009-11-17 18:07:55 回复此留言

昵称: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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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回复:制度的改变,反腐的关键   

公务员财产公示这样的“温柔”反腐制度多少年都没有喊出来,垂直就更难了,当然我建议的制度就更难的多了...

 

所有坚定反腐者联合起来!!!支持!!!

正因为难,更需要我们联合起来;垂直反腐、依法反腐、制度反腐,都是同根生的兄弟,目的就是反腐败,而不是比高下;真正反腐败的坚定分子,本来就少,因此,抓住共同点,齐心合力,才是正道。


作者:法网恢恢, 发布时间:2009-11-17 18:40:56 回复此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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