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创新要“三管”齐下
□ 毕德
反腐败的核心问题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党内监督是整个监督制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汪洋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这就为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创新指明了方向。应该说,党内监督制度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扎实推进这项工程必须从观念转变、持续创新、提高新制度执行力等三个方面入手,做到“三管”齐下。
转变观念,首先要克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欢迎监督”等错误认识
从现实情况来看,在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着许多错误思想,这些思想观念束缚着一些党员干部的头脑,如果不彻底清除,党内监督制度创新就难以推进。
实现观念转变首先要克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欢迎监督”等错误认识。一些党员和干部缺少主体意识,对待自己神圣的监督权利缺乏认识,对待党内监督漠然处之,似乎“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与自己无关,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另外,对待权力滥用实施监督需要胆量,需要不怕得罪领导的勇气。现实中有的同志害怕穿小鞋、害怕被打击报复,因此,患得患失,不敢监督。有的领导干部思想上则存在着不欢迎监督、不愿意“政治体检”的心理倾向,具体表现是对待党内监督制度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有利的就执行,反之就不执行,甚至把监督制度当摆设,认认真真走形式,踏踏实实走过场。少数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对党内监督有误解和抵触情绪,长期将自己置于监督之外。
实现观念转变同时要防止“三重三轻”的传统思维。在一些地方,不知不觉形成了重干部使用轻干部监督、重阶段监督轻常态监督、重事后监督轻事前监督等传统思维习惯。
端正了思想认识,就为党内监督制度创新扫清了思想障碍、提供了思想保障。
党内监督制度创新当前至少两个问题需重点突破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工作,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内监督制度创新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但是,事情的发展变化永无止境,制度的创新也永无止境,党内监督制度创新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当前,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重点突破,拿出更好的制度创新成果。
第一,党内监督的领导体制问题。实践充分证明,纪委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存在不少问题,如纪委独立性不强、权威性不够等等。那么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够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的新体制是什么?目前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垂直领导模式,即省以下纪委由上级垂直领导,与地方完全独立。二是并行模式,即列宁最早创立的党内监督领导体制,将各级纪委与同级党委并行设置。三是新双重领导模式,即从原来的地方党委领导为主、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实行业务领导改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地方党委领导为辅。应该说三种模式,各有利弊,只有通过大胆实验和比较,才能作出正确选择。
第二,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实践充分证明,对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同时也最艰难。
提高新制度的执行力是党内监督制度创新的内在要求
在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创新的系统工程中,提高新制度的执行力,增强新制度的权威性,既是制度创新的内在要求,也是制度创新的目标归宿。因此,必须下大功夫研究已经出台的新制度的贯彻执行问题,使新制度走出文件、走出讲话、走出报告。
第一,完善配套机制,使新制度具体化、可操作。如近年来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是重要的党内监督法规,但是这些条例和制度还是比较宏观、抽象的,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实施还必须有一系列的具体措施与之配套。
第二,完善宣传、保障和惩处机制,增强执行新制度的自觉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只有真学真懂,才会真信真用,只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心领神会、自觉贯彻。贯彻落实新的制度,一方面需要上级机关明确要求、有奖有惩,另一方面也需要上级机关提供落实新制度所需的各种资源。只提出要求不提供相适的资源保障,最终的结果往往是用文件落实文件、用讲话对付讲话、用会议贯彻会议。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主任、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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