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休闲驿站

宋代:厚俸养廉

来源: 时间:

为天地立志,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北宋]张载《张子语录中》

  

  从宋太祖开始,就着手改变五代的低俸禄制度,发布“省官益俸诏”。其后经过太宗、仁宗、真宗的不断调整,宋代官吏的俸禄,优于前后各代,对于保障官吏生活,促成洁身奉公,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清代赵翼说:“惟其给赐优裕,故入仕者不复以身家为虑,各自勉其治行。观于真、仁、英诸朝,名臣辈出,吏治循良,及有事之秋,犹多慷概报国,绍兴之支撑半壁,德佑之毕命疆扬,历代以来,捐躯殉国者,惟宋未独多。虽无救于败亡,要不可谓非养士之报也。然给赐过优,究于国计易耗。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此宋制之不可为法者也。”

  可见,宋代俸禄制度也有很多弊端,一是下级胥吏待遇不公,前期无俸,等于公开允许其贪赃受贿。神宗以后虽给胥吏俸禄,但其标准偏低。二是冗官冗员多,“以有限之费养无用之人”。从根本上讲,官吏的俸禄取之于民,官员越多,俸禄越厚,则取之于民越多。政府盘剥民众越来越烈,反而从整体上丧失了廉政,造成了“四海之广,不能容滥官;天下物力,不能供俸禄”的局面,加剧了阶级矛盾。

  总之,宋代的厚俸养廉制度对于官员听命于朝廷、效忠皇帝是有效的,但对于勉励廉洁,克己奉公作用是有限的。

  

  (摘自林岩、王蔓编著的《中国古代廉政文化集粹》)

】 【打印
【相关报道】

  • 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主办 Copyright © 2009 Nbcp.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 中央纪委监察部、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
  • 京ICP备09018725号